无偿受赠股份的股东也享有知情权吗
时间:2024.10.11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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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无偿受赠股份的股东也是依法享有相应知情权的。股东通过赠与方式获得
股权后,依法具有股东资格,能够行使
股东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股东的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也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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