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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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该律师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标准,每户用地面积如果是3人及以下的,建房面积不超75平方米;4至5人的,不超110平方米;6人及以上的,不超125平方米。如果选择非耕地建房的,每档可额外增加15平方米;位于山区且能开发荒坡荒山的,每档再增加35平方米。旧村改造或下山移居项目中,拆除建筑面积超用地限额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可放宽一档用地限额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如下:-3人及以下家庭按3人计算,不得超过60平方米;-4人家庭按4人计算,不得超过80平方米;-5人及以上家庭按5人计算,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此外,当扩大房产面积时,新增土地面积需与原有宅基地一并计算。移居宅基地标准则需按照地区政策文件执行。
农村宅基地配置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具体标准如下:小型家庭(3人及以下)建筑总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中型家庭(4-5人)不超过110平方米,大型家庭(6人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 新建、扩建、翻新及重建房屋,宅基地标准面积控制在80-120平方米。
湖北省农村宅基地规定:农用地每户上限140平方米,建设用地每户上限200平方米。城市居民建房须获国有土地使用许可,面积限100平方米内。宅基地含已建、曾建、计划建及规划性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有使用权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建房庭院面积不得超省级标准,合法宅基地每户限0.26亩,旧宅基地上限0.4亩。
农村宅基地每户面积规定因家庭规模而异。小户型(家庭成员不超过三人)不超过75平米,中等规模(四至五人)不超过110平米,大户型(超过六人)不超过125平米。新建、扩建、翻建住宅时,规范性宅基地面积在80至120平米之间。具体面积受土地类型及家庭成员人数影响,特殊情况下可能调整。遵循“一户一宅”政策,确保公平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