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被拆迁的婚前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且选择的是房子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子属于对方个......
拆迁补偿是否能分割、如何分割,首先应当区分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有商品房性质的,则要确定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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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申请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司法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受理。但若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距上次撤诉已超六个月,则具备再次向被告提起财产诉讼的资格。比如,若证实被告有隐藏、转移财产等新的不当行为,就属于符合再次起诉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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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可将房产给到其中一方。《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若约定房产给某一方,协议表达双方真实想法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具法律效力。办理房产过户要按不动产登记规定操作,仅约定未办手续,房产可能仍被视为共同财产有风险,建议约定后尽快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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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父母付首付,若房产证记出资方子女名,离婚时房产视为其私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判产权登记方给另一方补偿;若房产证记夫妻双方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情况、保护未成年子女、妇女及无过失方利益原则判决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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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原房离婚时分配视情况而定。婚前被拆迁房屋置换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还原房,一般属个人财产;婚后加名则变为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依拆迁安置协议取得的还原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