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穆斓律师,系新疆规模第一大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乌鲁木齐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北京盈科西北区域管理委员会秘书,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 2013年毕业于全国知名高校天津大学,大学期间学习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双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在合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纠纷解决尤其是诉讼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目前主要办理刑事、房产、土地经营权纠纷,代理多起诈骗类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经济类犯罪等传统常发性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深的法律功底。技术派律师,擅于利用新技术为客户带来最优质的服务体验,争取最好的代理效果。对待当事人亲和耐心,善于沟通处理人际关系,争取多渠道快速解决问题。法律功底扎实,勤勉负责,值得托付与信赖。
咨询该律师伪造证券罪指非法制造假冒股票、债券的行为,通常复制真品。我国视此为刑事犯罪,处罚依据法规。责任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监禁或拘役,罚金一至十万;数额巨大者,刑期升至三年至十年,罚金增至二至二十万。单位犯罪除罚款外,相关责任人按同样条款受惩。
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成年罪犯,轻者(金额较小)可获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一至十万;情节严重者,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两至二十万。公司违法则需缴纳罚金,直接责任人按同样标准受惩。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数额较大至特别巨大者,分别处以三年以下至无期徒刑及相应金额罚金(二万至五十万),情节严重时并可没收财产。类似行为应用于股票、企业债券上时,刑罚相同但罚款额度调整。单位犯罪将对单位罚款,相关人员按个人罪行处罚。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者视情节轻重受刑:数额较大,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款2-20万;数额巨大,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罚款5-50万;批次严重,十年以上至无期,罚款或没收财产可能,5-50万。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最少判三年。《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