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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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者继续上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单位若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依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月工资。月工资超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有支付标准和年限限制。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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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标准相对其他案件偏低。初始受理费用为每件10元,若案件以和解方式解决或当事人自行撤诉,受理费可减半收取。设置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制度,既有助于维护司法程序运行的正常秩序,又能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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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律师费通常不由败诉方承担。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事先约定时,才可能由败诉方承担。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败诉方必付律师费,不过裁决书判定或劳动合同有合法约定的,胜诉方可要求败诉方按规定或约定支付。总之,要看具体法律条文与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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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的法律规定时效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若劳动关系已终止,则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