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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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该律师离婚诉讼与拆迁财产分割的差异性述析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主要采取协商分割与诉讼分割两大策略。关于具体的离婚财产分割中需关注的事宜包括:1.明确分割原则与标准;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责任贡献较大者,有权请求予以补偿并适度增加所得财产份额;3.离婚之后若某一方生活面临困境,可考虑从援助角度出发,适当增加其所获财产份额等。
经济适用房与拆迁安置房之差异剖析两者在概念和性质上皆不谋而合。购买拆迁安置房类型的房产交易,虽通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监管,但仍须接受所在地区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政策所带来的相应约束,售卖经济适用房则需遵循政府主导确定的价格体系,即价格必须由城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销售价格。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产权方面的差异之处:许多安居房并非全面拥有产权,这意味着尽管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权利,但并不一定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诸多的安居房所用地块的性质多为划拨土地,也即是大众常说的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相比之下,商品房则是全面拥有产权,表示已经缴纳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在未来的二次交易中,极有可能需要向政府支付土地出让金作为补偿。
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与商品房的差异性分析在复杂且富有挑战性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主要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主要层面:首先,追踪土地来源及使用权获取方式,可看出两者明显的不同之处。相较于商品房需历经出让程序、支付高昂的土地出让金从而获得使用权,经济适用房则往往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故无需承担额外的地价成本。
土地征收与国家权力相关,针对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原土地权利主体,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遵循《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则更多涉及城市规划,针对公有土地上的房屋,由住房建设部门主导,遵循《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两者在资源转移、法律后果等方面也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