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民事欠款案件诉讼时效

民事欠款案件诉讼时效

时间:2024.10.0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44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制度。
2、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体现了义务人的时效利益,权利人超过三年不行使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便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双方以共同名义办理贷款,则需要结婚证,证明夫妻身份,夫妻双方承担还款责任;若只是夫妻一方办理贷款则不需要结婚证,但另一方不知情或者贷款未用作双方的用......

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可以是一个人、或者夫妻、或者担保人、或者公司;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

可以不偿还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要怎样写

    谢俊生律师

    一、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二、被告: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等;三、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四、写明案由。五、写明事实和理由。六、落款的具体时间和具状人。

    播放量:1017 2022-06-07
  • 债务转移要满足条件有哪些

    谢俊生律师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播放量:527 2022-06-07
  • 网贷逾期就是不还会怎样

    沈阳律师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贷款机构选择起诉,那么就可能被要求强制还款,欠款人名下相当于欠款数额的资产就会被冻结。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播放量:710 2022-06-07
郑晓龙律师

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
  • 债务人子女名下的财产能否执行

    1920人阅读

    通常债务人子女名下财产不可直接被执行,只有证实财产是债务人故意转移至子女名下躲避债务,且债权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恶意转移行为时才可执行。法律上,子女与债务人财产彼此独立,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执行子女财产。若子女与债务人勾结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撤销并追回。总之要依具体情况判断处理。

  • 代位权及其行使条件包括哪些

    1285人阅读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损害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得以自己名义代债务人行使权利。其行使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非专属于其自身,如基于抚养等特定关系产生的权利不在代位权范围。

  • 撤销权最长不得超过几年时间限制的

    1302人阅读

    撤销权有最长五年的时间限制,从债务人作出行为之日起算,若五年内债权人未行使撤销权,该权利自动消灭。如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应在五年内行使撤销权,超期则不受法律保护。此规定旨在稳定交易秩序。生活中要弄清起算点与期限,有问题及时采取法律行动,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 哪些不能行使代位权的行为

    1827人阅读

    不允许行使代位权的情形包括: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如抚养、赡养关系衍生的债权;涉及债务人专属权益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金、人寿保险金请求权等;劳动力薪酬等特定类别债权;因不作为行为引发的债务;非法债权如赌博债务等。行使代位权需满足法定条件和期限,遇争议要结合实际判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