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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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地对栾树的赔偿标准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国家征地树木赔偿标准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树木市场估价,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若是依旧不知道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一般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更多关于国家征收树木补偿标准的问如下文所述。
国家征收果树是按照当年树木市场价格进行估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进行补偿,不同的果树生长期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我们在遇见国家征收对树木的赔偿标准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一、国家征收对树木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