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后被征用的合法性问题在此过程中,农民集体土地的合法征收程序如下:首先,申请人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用地申请书及相应的土地开发计划;其次,相关部门依照土地利用规划拟订出具体的征收土地实施方案;随后,上述方案完成审核后,将以书面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下来,依据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实际情况,拟定出详细的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并再次进行公告;最后,在落实了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之后,依法交付被征收的土地。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相关规定以下为我国相关法规对土地补偿款的明文规定: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应当归属集体所有,而其分配的对象则应覆盖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其次,安置补助费则应当赠予土地承包人,主要针对他们在承包期间因失去土地而产生的安置补偿需求;最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应归属于实际经营种植者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具体的分配细则可由村集体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商讨并作出决定。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标准在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问题时,补偿标准的设定是依据土地原始用途而定,严格确保土地补偿金、安置补贴费用以及地上附属物与青苗补偿费用的全额支付。同时,亦要一并妥善安排好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精确计算方式关于乡村土地的赔偿措施,以下是详细阐述: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该项补偿将根据土地在被征用前所经历的三个完整年度内的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进行计算,作为赔偿的最低标准。其次是安置补助费用,同样也是按照土地在被征用前所经历的三个完整年度内的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进行计算,作为赔偿的参考依据。
农村土地因征收而产生的土地补偿款项应归属何方关于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归属的规定如下:首先,此类款项将全部划给集体进行支配,但分配的对象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全体成员;其次,对于安置补助费用,其将全数交由土地承包方进行管理,而分配的范围就是那些在承包期限内失去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承包人;最后,至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它们将会直接支付给相关的承包种植者以及地面建筑物的产权所有人,这些人因为拥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益而有权获得这部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