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较为复杂。首先,得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会考虑房屋价值、地块价值等。要是多户共有,那补偿会按权益比例分配。家庭成员情况,比如是否村集体成员、是否同住,也会影响分配。
在房产拆迁和继承问题上,已婚女子仍有补偿权益。尽管父母健在并有分配权,但通常会均衡考虑子女利益,出嫁女也有权获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款。当然,父母全权留给儿子也合法。但无论是否受益,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若父母不幸去世,已婚女子也有权获得相关补偿。
在乡村拆迁中,女儿能否享受政策取决于是否为房屋共有人、户籍情况和个人婚姻状况。如女儿为共有人,则有权获得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及生产损失。若户口未变,无论婚姻状况,女儿通常可获补偿。已婚女儿一般不纳入安置人口,但特定情况下如家中无儿子,可纳入。女儿在新居住地未获新土地承包权,仍享原村补偿。户口迁移后能否获补偿需具体分析,若已迁出并取得新土地承包权,将失去原村补偿资格。
农村房屋拆迁款被儿子独占,女儿有权诉讼。根据我国法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款应归属每个成员,不分性别。若父母只将拆迁款给儿子,女儿可依法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城乡征收拆迁补偿后的离婚财产分配,需视情况而定。夫妻共有的房产拆迁,应公正、公平分割;仅一方所有的房产,不得分割。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仅针对产权所有者,未获得房产的配偶无权分享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