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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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特定区域的土地补偿费为每亩16000元,其他乡镇参照15500元,80%用于农民养老保险,20%给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安置费按36000元/人计,扣除养老保险后剩余部分为个人补偿。青苗和地上构筑物补偿采用每亩18000元的综合定额制,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小组管理使用。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土地补偿按面积计,巴川等四街道16,000元/亩,其他城镇15,500元/亩,80%用于农民养老保险,20%给农村集体。人员安置每人36,000元,扣除养老保险后直接支付给农民。青苗及地面构筑物补偿每亩18,000元,先给农村集体,再由村民小组管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因土地类型而异。普通农田中,旱地每亩补偿约5.3万元,水田约9万元,蔬菜田约15万元。若为基本农田,补偿更高,旱地每亩约5.8万元,水田约9.9万元,蔬菜田约15.6万元。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国家征用农民土地需依法进行,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土地:耕地(旱田5.3万/亩,水田9万/亩)、菜田15万/亩,基本农田补偿(旱田5.8万/亩,水田9.9万/亩,菜田15.6万/亩);林地征收每亩补偿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