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莆田)律师事务所
陈震(律师),现任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刑民交叉问题解决、经济纠纷解决。退役军人,担任莆田市蓝天救援队常年法律顾问。 经办案例包含: 1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1为涉案主犯争取到低于首犯7年的判决结果; 2、[抢劫罪1在法院审判阶段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低于量刑建议 一整年的判决结果; 3、故意杀人罪1在法院二审阶段介入案件,成功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从死立执变更为死缓的判决结果。 4、股权争议纠纷1在起诉前,成功帮某知名公司解决价值近千万的股权纠纷,扭转公司经营困顿的不利局面 陈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为每位有法律需要的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3646998879(微信同号),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要是那个欠钱不还的家伙偷偷把财产转走的话,那我们这些债主就可以找法院帮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让他们把这个转移财产的行为给撤了。不过,这个撤销权的使用是有限制的,只能用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债权,不能随便乱用。而且,如果我们要去法院告他,需要花的那些费用都是那个欠钱的家伙来出的,如果那个第三方也有责任的话,他们也要承担一部分。
要是那欠债人故意把自己的财产给搬走藏起来,你,作为他的债权人,可得抓住这个机会,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去法院告他,让法院撤销他的这种行为。你得拿出证据,证明这家伙是以极低的价格或者极高的价格把东西卖掉的,或者是给别人的债务做了担保,而且这个行为直接影响到了你能不能拿到钱。如果那个买家或者借给他钱的人明知故犯,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他们之间的交易。
要是债主觉得对方故意把财产给偷偷摸摸地转走,就是以很明显太便宜了的价格把东西卖了出去或者是收了人家一堆不知名目的财产,又或者是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了什么的,这都直接影响到我们这些债权人追回自己的欠款。而且只要那个债务人和别人有关的人都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的话,那我们债权人就能找法院来阻止他们这么做了。
依据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故意实施的、导致其财产权益受损的转让行为,享有一年之内的撤销权主张期限。然而如若债权人自债务人行为萌生之日起到最长达到五年的期间未能依法行使该撤销权力,则该撤销权丧失效力。由此可以推断,债权人务必在规定期限之内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逾期则撤销权自动失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当债务人为达到规避还款责任而故意转移其名下财产并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等情况被债务人生意伙伴明确认知或理应明了之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国家公权力机关介入,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债务人的此种不当行动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