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告诉你,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想让法院帮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话,要尽快。因为这种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只有短短的三年。也就是说你要是在欠债的那个人没有还清债务的三年之内没去告他,那就惨,你的诉求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过,虽然期限是3年,还是有个特别条款的。就是说呀,如果你感到权益受到了伤害,那个时候已经过去了20年,那法院就不管你了。
要是那个借钱的人是你家房子的租客,但是他们没按时给或者不给房租的话,你就可以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边的第七百二十二条来讲道理了,让那租客给你个合理的时间,把租钱付清就行。要是他们还是拖着不给,那你就有权利跟他们说拜拜,解除你们之间的租房协议。不过,如果这个借钱的人并不是你家房子的租客,而是房子的主人或者所有者,那这条法律就不适合用了。
咱们得记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要是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发现欠债的那个人拖着不还钱,那你可要在三年之内赶紧去法院告他。不然的话只要你超过这三年的期限没去闹事,你就失去了让法院帮你要回债务的机会。不过,法律也考虑到有些特殊情况,比如从权益受损开始超过20年,这种情况下,除非你又能拿出什么特别理由来说服法官,不然法院也是不会再管你的。
要是有人又借了你的钱却又迟迟不肯还给你,而且好像根本就没钱还款似的,那你这个债主要告他就对了。尽管你跟那些欠你钱的人没什么直接利益,但这是你应得的权利和利益。直接找法院去起诉他们,让他们把欠你的那笔钱全数还清。具体诉求,就是让他们不但要还清借款的本金部分,还要还上利息(如果当初借钱时双方有明确约定的话)。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起诉这些欠钱的家伙了。
说到欠债这事儿,一般是不会坐大牢的。除非借款人干出了诈骗、跑路之类的违法勾当,那才有可能被判刑坐大牢。所以说,就因为欠条告到法院去,但对方就是不肯还钱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让他蹲监狱的。当然,要是借款人明明有钱却故意赖账不给,那就有可能面临上面说的那些民事诉讼法里的惩罚咯。总的来说嘛,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看,光靠欠条告人不还钱,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让借款人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