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涛,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研究生学历,财x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业近23年,曾先后在银行、大型国企、高校等单位工作,擅长办理公司上市、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建材、投融资、不良资产处置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立即咨询借款合同这个事,说起来诉讼时效就是三年,除非有啥特殊情况像法律讲的那啥子一样。这个诉讼时效,是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那个欠钱不还的人儿的名字叫什么时候开始算滴。但是呀,要是从权益受损那天起过了整整二十年以上的话,那可就没人管,除非那个时候特殊得很,你去法院告他才能把时效给拉长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性规定,向人民法院寻求法定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定格为三年。其意指,若借款方未能依约足额偿还债务,债主应于知晓或者应当了解自身权益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时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如若超过此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且存在特殊情形者,人民法院可依据权益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在涉及民间借贷关系产生的纠纷案件中,如若在借款合同当中对还款期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作为借款一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相应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第一百八十八条明文指出,请求人民法院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该期限从权利所有人意识到或者应当意识到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开始承担责任之日起算。若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应权利人的申请酌情予以延长。
私人借贷协议中逾期利息的支付标准凡未能于所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之债务方,均应依照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向债权人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