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1、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交由股东大会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常规,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章程修订需获得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也需获得参与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公司章程的修改原则上不必全体股东签名确认。
公司章程修改的关键不在于出席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的人数,而在于每位股东的表决权。修改需获得出席会议且持有表决权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支持。若某股东表决权超过全体股东三分之二,则其单独赞同票即可通过决议。
上市公司章程修订的法定步骤包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修订案、公告修订内容并征求股东意见、修订草案报监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修订章程、并公告修订后的章程。此过程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章程修改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董事会决议并提交方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涉及行政审批或公共性事项需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修改涉及登记管理需向登记机关申报,涉及公众信息公布需按规定公告。最后提交股东会决议和新章程修正案至登记机关,完成变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