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该律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如果不系安全带,会被罚款50元且扣2分;普通乘客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副驾驶乘客也要系安全带,不系会罚款20元。执勤交警可以对未系安全带的乘车者罚款,确保行车安全。
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罚款2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2分。机动车在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5-50元罚款。安全带是生命保护带,前排后排都要系上。
法律规定,驾驶和乘车需系安全带,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要求。未系安全带已成道路安全大患,仅次于超速、酒驾。司机和乘客,无论前后排,都应遵守交规,佩戴安全带。此举既避免处罚,更保障生命安全。在道路交通中,我们都有责任维护安全。
乘车人员未系安全带将承担法律责任:乘客将受到书面警告或五至五十元罚款;驾驶员同样面临书面警告或二十至两百元罚款。请确保乘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带,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乘客未系安全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和第九十条,可能会被处以20至200元罚款。交警应纠正此类行为,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如有其他违法行为,需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