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胡水清律师,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2017年度被义乌市律协评为“义乌优秀律师”。2017年至今担任浙江法学会浙藉法学家研究会理事。2016年度被法律xx网站评为“十大精英律师”。2017年被X法网评为“婚姻家事专业站首席律师”。主攻婚姻家事(特别是离婚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分家析产、继承)以及刑事案件。曾担任多起资产上亿离婚案件代理律师,都达到满意的效果;刑事着重擅长取保候审以及刑事辩护(无罪、减轻)。本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专业,专心,专注的对待每起案件,努力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咨询该律师离婚诉讼中关于两个孩子抚养权分配的考量因素在涉及到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判定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被视为关键性的考虑因素:首先是父母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其次是孩子的年龄阶段;再者是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及财务稳定性;此外,孩子当前所处的生活环境也会成为重要考量因素;不仅如此,父母陪伴并照顾孩子的时间长短同样也是影响抚养权分配的重要因素;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如果有一方因为患上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失去了生育能力,这也将成为影响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提出抚养请求。然而,当其中一方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他们的抚养请求将会得到优先考虑:第一种情况是已经进行过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丧失了生育能力;第二种情况是子女跟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并且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第三种情况是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拥有其他子女。
争取孩子抚养权考虑的因素有:首先,了解双方基本条件,找到对自己争取抚养权有力的事实和依据。其次:掌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现代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
抚养权判定遵循母为优先原则,二岁以下幼童一般由母亲抚养,但若母亲健康状况不佳、不尽责或特殊原因不适合,父亲可获抚养权。两岁以下子女抚养权可根据双方共识,但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两岁以上青少年抚养权倾向于无生育能力、孩子适应现有环境、单亲家庭或一方健康状况良好的一方。经济和家庭环境以及孩子意愿、祖父母影响也是决定因素。八岁以上孩子意见需被尊重。双方轮流抚养,在保障儿童权益的前提下,可被接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考虑什么因素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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