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胡水清律师,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2017年度被义乌市律协评为“义乌优秀律师”。2017年至今担任浙江法学会浙藉法学家研究会理事。2016年度被法律xx网站评为“十大精英律师”。2017年被X法网评为“婚姻家事专业站首席律师”。主攻婚姻家事(特别是离婚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分家析产、继承)以及刑事案件。曾担任多起资产上亿离婚案件代理律师,都达到满意的效果;刑事着重擅长取保候审以及刑事辩护(无罪、减轻)。本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专业,专心,专注的对待每起案件,努力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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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方患重大疾病是变更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不能仅凭此变更,需综合多方面判断。若因重大疾病无力履行抚养义务,影响孩子成长,另一方可行使诉讼权。法院审理时会考量双方抚养能力、条件及孩子意愿等,作出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若对方患病仍有抚养能力,变更不利孩子稳定生活,法院可能不批准变更,最终需依证据和法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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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要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承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20%-30%给付,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及上述比例确定。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数额,总之要保障子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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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女方作为过错方仍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满两周岁则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女方若能证明自身利于孩子成长,或有痛改前非且关爱孩子的表现,在判定时会被考虑。男方也会提主张证据,最终要综合情况,按有利孩子原则判,涉此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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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抚养权后若想重新获得,可从多方面努力。一是证明自己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如经济、陪伴时间、教育等方面有优势;二是若对方有虐待、遗弃等不利于孩子成长行为,要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则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充分阐述理由依据,法院会综合判断,需有充足理由证据才可能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