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员工想要离职但雇主拒绝,员工有权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无需雇主批准,三十天后双方聘用关系即解除。如员工处于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春节期间若打算辞职但雇主不同意,请遵循法律指引:劳动者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通知期满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续职,并要求雇主一次性支付未付薪资及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若未提前30天通知,应与雇主沟通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以解除合同。
面对离职受阻,应首先尝试与老板沟通,明确表达离职意愿,并请求按法定程序审批。若沟通无果,确保已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行使单方解除权,30天后即可离岗。如遇公司不提供离职手续,请自行整理工作材料。若公司拒付薪资或拒开证明,可投诉至劳动监察大队或提起劳动仲裁。
试用期结束后,劳动者完成30天预告期即可直接终止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面对领导阻挠,建议劳动者先友好协商并提交合法辞职申请;如遭拒绝,劳动者可依法行使解除权,期满即可离任,不受阻挠。
雇员辞职不需上司或老板许可,只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即可离职。试用期员工也有权提前三天书面申请解约,无论管理层是否批准。如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员工可采取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维权。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