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喻博律师2003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法学专业。上海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破产委员会委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曾任职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新入监犯监狱。201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执业以来,工作领域涉及破产、婚姻、继承、土地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建筑工程、商业合同、银行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关于个人房屋出租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关于计算房屋租赁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我们有如下的指导原则:一般情况下,按照20%的比例进行计算即可。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适用税率方面,规定为固定比率,即每月租金收入在未超过4000元的情况下,可享受800元的减除费用;而若是超过了该额度,则需在此基础上再减去20%的额外费用。
自2024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私人住宅所得租金收益需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项目计算:若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减去可抵扣费用和维修费用及800元减免额;若超过4000元,则减去可抵扣费用和维修费用后乘以(1-20%)折现率。最终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项目×10%。
根据规定,个人出租住宅月租5000元以下4%税,5000-20000元5%,20000元以上7.68%。非住宅税率分别为6.1%-15.7%。企业/事业单位出租给个人居住按9.7%征税,非住房则13.7%。例如,3000元月租住宅,税费120元。
个人出租房产所得税的计算依据租赁收益,税率通常为20%。若月租金不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费用;超过则再扣除20%费用。出租给他人居住,则按10%税率征收。
个人出租房产所得税的计算依据租赁收益,税率通常为20%。若月租金不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费用;超过则再扣除20%费用。出租给他人居住,则按10%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