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晋律师事务所
刘燕律师,诉讼法学硕士,陕西秦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刑事案件、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以及多起疑难复杂申诉再次申诉案件,并担任多家政府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多项城中村改造行政诉讼案件。 刘燕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最优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
立即咨询我国《民法典》保障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双方可协商具体实施办法;协商不成,交由司法机构裁决。行使探望权需兼顾子女身心健康,若影响其,可能暂停;问题解决后权利恢复。探望权保障离婚父母与子女的见面交往,确保非抚养方适度参与子女生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后探视孩子不同意带走具体怎样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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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不过具体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实践中,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行使探视权: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