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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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围墙土地被他人强占,处理办法如下:先细致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等;主动与占用方沟通,要求停止侵权、归还土地并留记录;沟通无果向村委会或居委会反映请其调解;调解不成可向乡级政府或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满可申请复议或起诉,过程中要保留好证据和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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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村集体土地遭遇侵占时,可采取系列措施解决。要妥善保留证据,如拍摄现场照片、收集证人证言;尝试与侵占方友好协商,要求归还土地并恢复原状;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若行政部门未履职,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返还土地及赔偿损失,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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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不明时,附着物处理复杂且需妥善解决。附着物指土地上的建筑、林木等,此时不能随意处置,以免引发纠纷。应先通过查登记资料、部门调查等合法途径确定土地权属,权属明确前妥善保管维护。确定权属后,依法规和约定处理,有争议则协商、调解或诉讼,处理时务必谨慎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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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小组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收回村民林地。若村民连续两年对承包林地弃耕抛荒,或违反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损害集体利益,村小组可按法定程序收回。行使收回权要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原则。村民若对收回决定不满,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村小组收回林地须有法依、有理由,以兼顾集体与村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