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咨询该律师贪污贿赂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哪些构成受贿犯罪须具备四个要素:客体条件、客观条件、主体条件以及主观条件。受贿罪的行为人应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在客观层面的表现形式包括利用职权便利接受他人的财产或向他人索求财物,且要求涉案金额达到某一法定标准;在主观层面,罪犯须明知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涉及非法敛财而仍然为之。
处理受贿罪“主观默许”认定需多角度分析。公职人员明知财物因职务而来,在面对不拒绝或暗示接受,以及事后承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观默许”。判断时需要考虑行为人的言行、双方关系、财物属性和数量等因素。如果公职人员频繁收财且不拒绝,或者违规提供便利,可能存在主观默许受贿的嫌疑。
受贿罪客观要件的认定因素包括:行为主体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受托行使公共事务者;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实施;财物与职权行为间存在实质因果联系。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受贿罪认定的基础。
受贿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上,利用职权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主观上,明知非法并意图借此谋利。其中,“职务便利”指公职权力,“非法收受”指未经法律许可的收受行为,而“谋取利益”涵盖承诺、实施和完成三阶段。
行贿罪主观上需故意为之,旨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从事公务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若行为人明知故犯,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向上述人员赠送财物,即构成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