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立即咨询1704人阅读
车祸中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若保险合同有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且损害达到法定严重程度,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但若合同明确精神损失费免责或有限额,超出范围则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法院判定精神损失费会综合多种因素,不能简单认为都由保险公司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884人阅读
调解达成一致后,保险公司通常应在10天内履行赔付责任,但实际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和理赔手续完整性而不同,简单齐全的案件7天左右可赔付,复杂缺失手续的则需10天甚至更久。若未按时打款,客户可与保险公司沟通或向监管部门投诉,注意保留证据,有争议或被拖延还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1033人阅读
交强险在撞人且全责时,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在有责赔偿限额内赔付,一般误工费不在赔付范围。误工费依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有不同计算方式。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强险赔偿有限额,超限额部分侵权人承担。
1831人阅读
遇到行人后未及时报保险会影响理赔。保险条款规定事故发生需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否则会阻碍定损理赔,影响结果。若事故轻微且现场协商解决,未及时报险影响或许不大;但事故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大,未及时报险可能遭拒赔。所以遇到行人要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特殊情况未及时报险也应联系说明争取合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