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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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肇事不一定是全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饮酒驾车增加事故风险,若因喝酒不能安全驾驶引发事故,饮酒驾驶者可能担主要或全责。但事故责任划分非仅取决于喝酒,还需综合考虑各方行为及过错程度,交警会通过多方面证据判断,要依具体事故情况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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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饮酒引发的车祸问题,首要明确法律责任。肇事司机血液酒精浓度达酒驾或醉驾标准将面临更严重责罚,造成严重伤亡或损失还可能被刑事指控;未达酒驾标准则按实际情况判定责任。事故中的伤员要尽快医治,妥善保存医疗记录和费用收据以用于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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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情形下饮酒后交通事故责任归属与饭店是否有过失相关。若饭店明知顾客要驾车仍劝酒,或对醉酒顾客未尽提醒照顾职责,可能担责;若饭店已按规定尽到合理关注和谨慎义务,如恰当提醒顾客遵守交通规则,一般无须对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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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饮者对于相关问题的责任界定需视实际情况而定。存在劝酒、知对方欲驾车仍让其饮酒等不当行为时,同饮者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不存在这些行为的,通常无需承担此类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