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苗莉莉律师,师从北京大学知名婚姻家庭法教授马忆南教授,北京乾成律师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研究会 副秘书长,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近十年,亲办家事案件数百件,为近千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帮助,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处理涉房产、涉外及重大疑难复杂家事纠纷,注重细节,统筹规划,擅长从法律、情感、心理多角度考虑,灵活运用谈判、调解和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客户提供最适合的解决方案。目前苗莉莉律师专注婚姻、同居、继承、抚养、分家析产等纠纷的诉讼法律服务,及私人法律顾问、一对一法律指导、协议起草等非诉法律服务。 苗律师多次作为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深圳卫视《辣妈学院》、《律视微言》、《个人说法》等栏目的特邀律师,为广大民众普及婚姻家事法律知识,解决婚姻家事难题。还多次深入社区、养老机构,为社区居民和老年朋友们进行公益普法活动。在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人民法治》发表文章“法治意义-彰显保护未成年人责任担当”。苗莉莉律师思维缜密、为人亲和,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秉承“追求卓越”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代表案例: 代理张女士离婚纠纷,帮助当事人一次起诉即成功离婚并分得 70%的财产。 代理刘女士赠与合同纠纷,婚内老公出轨,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老公赠与第三者的千万财产。 代理马女士离婚纠纷,在子女与男方共同生活多年的不利情况下,成功帮助马女士争取到子女抚养权。 代理徐先生继承纠纷,成功推翻对方所持遗嘱,帮助徐先生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代理于女士继承纠纷,推翻对方持有的遗嘱并调查获取被告隐瞒的几百万存款,帮助于女士依法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代理张先生合同无效纠纷,母亲去世后父亲擅自将共有房屋过户给哥哥,成功推翻赠与合同,帮助张先生依法继承二分之一房产。 代理杨先生分家析产纠纷,女方家拆迁使用了杨先生的购房资格,成功帮助杨先生争取一套房产的所有权。 代理董先生借名买房纠纷,董先生和老伴借用女儿名子购房,因房屋拆迁产生矛盾,女儿准备出出售房子,成功帮董先生零成本追回整套房产。 代理王女士赡养纠纷,王女士无行为能力但子女却拒绝赡养,成功让法官采纳全部观点,判决子女轮流赡养王女士,在判决生效前子女已开始实际履行。 部分讲座: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物资老年大学 继承法律问题普法公益讲座 东方航空公司 婚姻家事法律培训 北京新闻广播电台 普法法律咨询 无讼学院 婚姻家事在线直播培训 西藏江达智慧普法 普法培训 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区某街道 家事法律公益普法讲座 北京市大兴区、顺义区某养老社区 家事法律公益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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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申请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司法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受理。但若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距上次撤诉已超六个月,则具备再次向被告提起财产诉讼的资格。比如,若证实被告有隐藏、转移财产等新的不当行为,就属于符合再次起诉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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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可将房产给到其中一方。《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若约定房产给某一方,协议表达双方真实想法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具法律效力。办理房产过户要按不动产登记规定操作,仅约定未办手续,房产可能仍被视为共同财产有风险,建议约定后尽快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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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父母付首付,若房产证记出资方子女名,离婚时房产视为其私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判产权登记方给另一方补偿;若房产证记夫妻双方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情况、保护未成年子女、妇女及无过失方利益原则判决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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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原房离婚时分配视情况而定。婚前被拆迁房屋置换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还原房,一般属个人财产;婚后加名则变为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依拆迁安置协议取得的还原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