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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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要求带担保人不意味着案件结束。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阶段要求提供担保人,可能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案件仍在审查进程;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因监督考察需担保人,刑事追诉部分虽有定论,但可能有后续监管。所以,不能仅因检察院要求带担保人就认定案件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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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给赌博行为作担保不合法。赌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且可能涉嫌犯罪,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为赌博者提供的担保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无效合同,担保人无需担责。此外,参与赌博相关事务(含担保)人员,若赌博构成犯罪,可能面临治安或刑事处罚,切勿为赌博者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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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债务人索赔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亦不再担保。保证期间若未约定或有争议,以主债务履行期限截止日起算六个月。主债务诉讼时效影响一般保证债务时效,但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时效独立,责任承担时间依保证方式及约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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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担保人,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银行贷款时,会面临连带或一般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下,银行可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款,担保人还款后可追偿;一般保证责任下,借款人经判决、仲裁且财产被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时,担保人才担责。签担保合同时要明确责任类型,且知担保有风险,需谨慎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