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的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
拆迁当事人在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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