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开垦超过二十年的荒地补偿分配:集体所有并经许可的,集体享有补偿;暂无所有权但获批准的,开垦主体享有;非法占用的,土地补偿归集体或国家,个人可得青苗补偿。土地补偿费根据耕地和非耕地产值制定,用于生产发展,不得挪用。补偿包括人员安置、地上附着物等。荒地开垦需所有者认可,使用权可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具体权益确定和个人承包收费未明文规定。
农民自主开辟的未开发土地,使用权归个人,但所有权属国家及社会团体。政策支持下,使用权可短暂转移至开荒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规定,土地须经政府批准才能赋予长期使用权,连续使用20年以上可视为现使用者拥有所有权。
关于开垦土地补偿款应归原使用者所有的问题,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可审批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的开发使用权。 同时,《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持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达到二十年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不满二十年或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周年期满前土地所有者提出归还请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所有权归属。
农民自主开辟的未开发土地,使用权归个人,但所有权属国家及社会团体。政策支持下,使用权可短暂转移至开荒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规定,土地须经政府批准才能赋予长期使用权,连续使用20年以上可视为现使用者拥有所有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开荒地征地补偿归什么人所有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