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2、提交证明诈骗事实发生的证据材料,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3、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4、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
1、票据诈骗行为分别有: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法定其他情形等。2、遭遇诈骗可以收......
未成年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需要根据年龄决定是否量刑,如果是属于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诈骗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诈骗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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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骗取财产,可通过刑事报案或民事诉讼要回。构成诈骗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立案侦查追缴财产;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民法典规定提起民事诉讼。收集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很关键,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诉讼要明确诉求,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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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诈骗判十年实际坐牢约八年。减刑是罪犯服刑中因表现好等依法减轻刑罚,服刑时遵守监规、有悔改立功表现可申请。被判十年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符合条件可申请假释,考验期为未执行完的刑期。但具体每个罪犯实际坐牢时间,要依服刑表现等多种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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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律师费不固定,受案件复杂程度、律师资历经验等因素影响,收费范围从几千元到数万元。诈骗金额大、案情复杂则律师费高,简单案件律师费低。委托人与律师会针对具体案情沟通协商确定合理收费标准,律所还会依案件性质、标的额采用固定收费或风险代理。需注意,律师费由双方商定,与案件是否立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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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在原判刑期至五年之间,不少于一年,从判决确定日起算。如诈骗量刑1年2月缓刑,考验期在1年2月到6年范围。考验期内未违规,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若违规,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结束时间需综合实际考验期时长及期间表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