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如需报警处理此事,请依法划定事故责任,与无证驾驶无关。非法驾车引发事故,将罚款200-2000元,可能拘留15天;若致人重伤或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则构成刑事犯罪。无证驾驶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醉酒驾驶电动四轮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电动四轮车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故同样适用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标准,即如果是行为人醉酒假释电动四轮车的,也会被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四轮电动车的处罚等同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