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闫喜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十多年,社会工作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自执业以后,承办刑事、婚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近千件,诉讼与非诉讼技能娴熟,能够准确把握司法等机关脉搏,整体筹划案件。现任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并对公司风险的防范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成果。坚持无论大小案件在维权方面都应严肃认真的执业理念,思维缜密,谙熟法庭审理程序及应对策略,具备办理各种案件的经验与能力,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业务。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等良好的辩护结果。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闫喜刚律师为婚姻家事领域专业律师,办理大量离婚纠纷案件(涉及重大复杂的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夫妻共同债务等纠纷的处理)、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继承纠纷案件(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
咨询该律师假如夫妇一方或双方在超出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仍决定离异,他们应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以取得离婚证书;倘若双方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申请程序,将被视作是自行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假如这两位配偶依旧希望能够借助于协议离婚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就必须重新向民政部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期满之后,再向民政部门提出最终的离婚登记请求,如此,民政部门才会为两人颁发离婚证书。
离婚冷静期后,您仍可办理离婚手续。冷静期内,您与配偶将暂时分居,以决定是否结束关系。冷静期仅适用于政府部门制度,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事项。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30天内,任意一方不愿离婚,均可撤销申请。
如果离婚冷静期过了一个月,夫妇双方都没有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证,那就算撤回了离婚申请。如果想继续协议离婚,就得重新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并且再等待一个月。之后,才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证。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夫妇双方在决定离婚前,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确保他们的决定是出于真正的考虑和沟通,而不是一时冲动。
离婚冷静期取消后一个月,当事人仍希望离婚,需亲自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证。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放弃。若协商后选择协议离婚,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经历一个月冷静期,再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已过一个月,其效力不再存在。离婚冷静期内签署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视其形成方式与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定。若协议合法且双方自愿达成,则具有法律效力;若涉及违法行为,则无效。生效需满足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和合法性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