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闫喜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十多年,社会工作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自执业以后,承办刑事、婚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近千件,诉讼与非诉讼技能娴熟,能够准确把握司法等机关脉搏,整体筹划案件。现任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并对公司风险的防范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成果。坚持无论大小案件在维权方面都应严肃认真的执业理念,思维缜密,谙熟法庭审理程序及应对策略,具备办理各种案件的经验与能力,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业务。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等良好的辩护结果。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闫喜刚律师为婚姻家事领域专业律师,办理大量离婚纠纷案件(涉及重大复杂的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夫妻共同债务等纠纷的处理)、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继承纠纷案件(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
立即咨询按照我国司法法规,自离婚申请受理之日起30天内,如一方反悔,可向婚姻登记处撤回申请。30天冷静期后,双方需在30天内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冷静期内,婚姻关系未解除,当事人可修改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冷静期内,协议有效并可修订。冷静期非取消婚姻,当事人可据实调整协议。 但据《民法典》规定,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30日内,一方可撤销申请。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撤销。因此,提交离婚登记至决定维持婚姻,有60日冷静期。
冷静期后,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撤销申请。冷静期内,婚姻关系未终止,协议内容可变。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撤销权。因此,冷静期内的离婚协议内容均可调整。
离婚协议修改与办理手续? 冷静期后,若双方对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可重新拟定离婚协议。需确保双方自愿,然后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若在冷静期后,双方同意离婚并附上修订后的协议,可申请离婚证书。
在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因为此期间并未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协议内容。根据民法典,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30日内,双方需亲自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