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诺臣(中山)律师事务所
邓大海律师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诺臣(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 邓大海律师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专注业务领域为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刑事辩护、医保合规等领域。曾办理小霸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小米科技强制执行案、某医院大型骗取社保(诈骗)案等各类案件约800多件,并担任多家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次数,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只要申请者满足相关的条件,即可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取保候审,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赋予的一项法律强制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之后,被取保候审人员在接到公安机关传唤之时必须准时到场参加传唤,并且这个传唤过程是没有次数上的限制的。当取保候审时期完满但所涉案件尚未判决的情况下,在后续环节中的检察机构和法院可以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刑事措施。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次数并未设定明确的上限。在符合适用取保候审条件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有权在处理同一犯罪嫌疑人群体或被告个体时,多次运用此项策略以保障其诉讼程序中的合法权益。然而,虽然法律层面上并无具体限定,但司法实践中往往会根据个案的特殊性质及其对公正性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并不能直接理解为具有无限制的操作可能性。
在实施取保候审程序之中,倘若被告再度触犯法规行为,其原先所获之取保候审授权将会被依法吊销。同时,针对新发生的违法事实、涉及犯罪的实质状况以及情节恶劣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深入评估,从而决定是否对其实施逮捕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关于原案的处理也将与新罪行有所联系,由司法机关予以并案审理。
在法律框架下,家属可向有关部门多次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取决于案情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行为表现。在这过程中,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案件性质、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是否应允取保候审的要求。并无任何明确法律条文对此设定了申请次数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