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
宋卓彬,国家法官学院深造,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终身荣誉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客座教授,中国商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特约研究员。具有近10年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宋卓彬律师携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群体性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经验,率团队完成多宗复杂、重大、疑难的诉讼案件,并取得卓越的成绩。
咨询该律师若对被刑事拘留者不予通知其家属,极有可能引发家属的不安与误解,从而对被扣押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带来潜在的威胁。除此之外,亦有可能妨碍辩护律师准时光临现场并依法进行辩护。这种处置方式可能对被拘禁人的名誉地位以及正常社会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并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司法原则。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行使拘留权之后,应当在24个小时之内将相关信息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但是为了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也存在部分不宜透露具体细节的特殊情形。这种制度安排既保障了家属的知情权,又为侦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空间和条件。
依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员,通常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家属。然而,若因无法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导致侦查受阻,那么可以暂时不通知。但一旦阻碍消除,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通知家属,以确保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让家属及时了解情况。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对行为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后,需要在24小时以内,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场所,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存在通知可能影响案件侦破或者存在其他复杂情况的,待问题解决后,应当立即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会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直系亲属。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通知可能会影响案件调查,或者无法及时联系到权益人,那么可以延迟通知。不过,只有在阻碍调查的情况消除后,才应该尽快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