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杨春恒,男,汉族,中国籍,现就职于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3],并担任主任律师职务 [2]。潍坊市第三届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潍坊市潍城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专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咨询该律师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司法部门依据法规有权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手段处理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判断嫌疑人情况后决定适用相应措施,拘留需出示拘留证,并应在24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一般需通知家属,除非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犯罪可能影响侦破。在妨碍侦查消除时,也须及时告知家属。
刑事传唤是非刑事强制手段,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到指定场所的行为,不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才是为保障刑事诉讼进行而赋予司法机关的限制嫌疑人、被告自由的权力,两者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扣押物品、冻结财产等,旨在预防违法、保护证据、防止危害和控制风险。它是行政部门在法规框架内,为短期管理需要对个人自由或财产实施的临时管控手段。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扣押物品、冻结财产等,旨在预防违法、保护证据、防止危害和控制风险。它是行政部门在法规框架内,为短期管理需要对个人自由或财产实施的临时管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