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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是需要登记吗

时间:2024.10.12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888人
律师解析:
著作权变更需要去登记。
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受让人的权利,以防转让多次转让权利引发纠纷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
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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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从忍律师

江苏衡鼎(泰州)律师事务所

朱从忍,电话:18816258607(微信同号),律师、专利代理师、泰州学院特聘讲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特聘讲师、江苏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理工、法学、知识产权复合型教育背景,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业务,具体包括:知识产权挖掘与代理、知识产权检索与分析、知识产权复审与无效、知识产权战略与布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顾问、不正当竞争诉讼、商业秘密体系构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海事海商等民商事诉讼。电话:1881625860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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