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男,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工作近10年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百起,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和诉讼经验。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等)、建设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工程鉴定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有专门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以办案认真谨慎、尽职负责而获当事人普遍肯定。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电话或者加微信联系,联系方式为主页展示电话。
咨询该律师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妇共有财产。这是指婚姻期间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权资产,夫妇双方共享并平等享有处置权利。无论利润形式如何,其归属均为共同所有。
知识产权收益通常被视为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自婚姻开始至离婚或一方去世前的所得,包括除法律规定外的所有收入与资产,体现了婚姻存续期内的共有原则。
可以。知识产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人对同一项知识财产共同享有一个知识产权。共有主体称为共有人,各共有人之间因财产共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称为共有关系。知识产权共有的客体称为共有财产。在知识产权共有关系中,共有财产为知识财产,不是物。
在婚姻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期间合法产生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均为夫妻共有,双方共同拥有并享有处置权。这包括在婚姻关系稳定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分支。知识产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独占性权利,仅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包括商标、发明、独特设计等都在知识产权范畴内。而专利权特指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未申请专利则无法获得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