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 中国民主xx会会员,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职务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杭州市工会律师
咨询该律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所规定,因自然人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的,其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请求权的法定诉讼时限为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满三年后即告失效。然而在特定条件之下,如当事人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克服困难而致使其无法及时行使诉权等因素的确存在时,诉讼时效应交由法院作出裁定是否得以暂停计算直至相关障碍得到解除之后再行恢复有效期。
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可以因为法定事由而中断,也就是说,因为某些特定的原因,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会失效,等到这些原因消除后,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比如,受害者提出赔偿要求或者正式起诉加害方,都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这样就能保证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时效的限制而受到影响。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三年,是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是谁开始算的。在这三年里,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赔偿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
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在这期间,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让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以及责任人是谁开始算的。要是需要鉴定伤残级别,那诉讼时效会从鉴定的那一天重新开始算。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涉及人身伤害索赔的法定诉讼时效原则上不得任意更改。此诉讼时效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关系的长期稳定。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遇到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有其他合理合法的理由,可能会暂停或中断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