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一条规定,人犯在看守所犯病的,应当由看守所进行治疗,需要到医院之类的,费用由国家划拨的给养......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517人阅读
被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退赃,归还违法所得或赔偿受害者损失。此举或可减轻刑罚,体现认罪悔过态度。但具体影响需法院根据案情综合评估。因此,尽管可退赃,仍需遵循法律程序,由法院最终决定。
1932人阅读
被刑事拘留期间,原则上允许接收亲友提供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学习资料,但需经看守所审核。书籍类学习资料原则上可送入,但内容须合规,不得含有违法信息。详细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1081人阅读
刑事拘留期间,审讯时间通常包含在三十七天的羁押期限内。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完成侦查,决定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复杂案件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次,但不超过七日。公安机关要确保完成必要的侦查工作。
1812人阅读
被刑事拘留的人士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委托一至两人担任辩护人。在侦查阶段,通常只能委托一名律师。除共同犯罪或特殊情形外,被拘留者一般可聘请一位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