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商务局办理。可以在网上的“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点击“备案登记”,选择备案
登记机关(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选择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并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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