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
一、公司分立后股东的股权处理方式如下: 1、公司分立后股权依照分立决议处理。 2、对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分立的流程如下: 1、提出......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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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实际中,担任高管的股东易因挪用、侵吞公司资金,或虚构交易转移财物构成此罪。“数额较大”通常指6万元以上,但不同地区标准有别,且不能仅依数额判定,还需综合证据、行为性质等多因素。有疑问应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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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内退股需依合同与法律规定操作。合同明确约定退股条件、程序和期限的,应按约执行,未达条件随意退股可能违约。按相关法律,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实现退股,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若合同不明或有争议,宜与其他股东协商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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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按法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常由董事长等担任。即便法人不占股份也可能担债务。若法人滥用地位和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可能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一般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法人在执行职务范围内担责。实际情况需综合多种因素判断,有疑惑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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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转让需准备相关资料。转让方和受让方若为自然人,要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法人主体,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方面,要准备公司章程复印件、涉及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不同地区工商部门细节有别,办理前最好去当地工商部门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