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监事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公司贷款监事一般都是没有责任的监事只是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监管,但是监管不意味着他是公司股东。因为公司有的监事和董事,是独立监事,独立董......
没有公证过的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是有效的。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不以公证为其生效要件,因此只要协议书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
监事会成员不是必须是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
北京市君益诚律师事务所
资格与资质 1996年,杨威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所修专业是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006年,杨威律师考试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此外,杨威律师还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通过了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分析四门考试和《证券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一级证书》)和中国期货业从业资格。 业务专长: 公司管治与并购、资本市场、海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人事)关系和争议解决机制 主要业绩: 杨威律师曾担任过政府部门、国有全国性经济类报刊、国有大型事业单位、中央国有重点大型集团、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等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非诉讼领域,杨威律师提供过法律服务实例:与国有事业单位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中外合资航空公司的设立;境外上市的公用公司并购境内企业的尽职调查;外商直接投资大型零售、批发商业企业;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采矿权;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业用地转让;广告侵权等。 在争议解决机制方面,杨威律师熟悉相关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曾分别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北京仲裁委员会代理过商事仲裁案件。在诉讼代理领域,杨威律师代理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亦在各级人民法院成功代理过民事诉讼(一、二审)案件、行政诉讼(一、二审)案件和刑事诉讼(一、二审和抗诉二审)案件。在2006年初,杨威律师参加了铁道部兰州专案组调查有关证券犯罪的工作。在《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杨威律师代理过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回权的新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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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通常不承担对外责任,因其被视为总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非独立法人实体。分公司经营范围受限,其财产和经济活动均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成立分公司需遵循法律程序,向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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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贷款给公司是合法的。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本身不拥有资产,其财务资源来源于投资者的注资。股东在缴纳注册资本后,有权向公司借款,但公司需在会计账簿中记录此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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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除挂名监事的职务,可以遵循以下方式。如果监事的任期已满三年,其职务将自然终止。若未满三年,监事可以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经过公司内部的审议和批准后,即可解除其职务。监事在公司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检查公司高层管理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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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规定,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但在有限公司中,如章程未禁止,董事可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通常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管理和控制公司的财务、会计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