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谦初律师事务所
太智斌律师,38岁,毕业于南开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执业于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二十年老牌大所)。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太智斌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热心、细心、耐心的敬业精神,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承办的案件均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太智斌律师坚信,公平公正是法律的最高价值,但公正并不会从天而降,它需要全力以赴的争取,律师的第一使命是确保每个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对待,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人都能依靠的守护神。
咨询该律师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就不能撤销诉讼了。因为刑事案件立案后,意味着国家公权力已经介入,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主要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判前可以与被告人自行达成调解或撤诉。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且必要的法律程序,其执行者并非被害者本人,而是国家公权力机构——公安局及其下设的相关部门,以其法定职责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决定和实施的。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则体系之中,刑事拘留被视作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触犯刑法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调查或者干扰正常的诉讼程序。
关于刑事自诉案件是否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涉及到刑事范畴的案件处理中,并未提供任何关于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然而,若当事人在刑诉程序进行期间选择以附带民事诉讼方式提出索赔要求,那么只要他所主张的内容与侵犯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德或侵犯他人隐私等重大人格利益相关,并且受害者能够明确地将此行为定义为侵权行为且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应的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就应依照法律规定对此类申请依法受理。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立案后,当事人一般不能撤案。因为刑事案件不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事,而是涉及公共安全和法律公正的大事。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刑事处罚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能不能撤销,得看具体情况。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没有犯罪事实,经过严格审查,刑事拘留可能会被撤销。但如果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撤销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不是最终的法律裁决,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一个工作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