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具体是哪些
时间:2024.09.28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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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听证的
适用范围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决定前。听证的程序是:听证会前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
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等。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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