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劳动者有权因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导致无法享受法定待遇,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工作年限,不满半年按半年工资,满六个月至不满一年算一年工资。若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补偿按三倍标准计算,上限不设。补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以终止合同期前十二个月平均为准。
尽管现行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单独为雇员投保工伤保险,但其仍需履行提供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在内的基础社保责任。雇主需承担工伤保险费用,员工无需缴费。在员工遭遇工伤时,企业需及时救治并申请工伤认定。这确保了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署正式劳动合同,需自员工入职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充完善社保福利。员工因此主动离职可请求经济补偿金。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员工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未签合同的员工有权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是法定义务。所有在境内注册经营的企业或个人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有相关权益和配套服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确定的劳动关系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
员工们,公司社保缴纳流程如下:财务携证明文件填表后提交至社保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则开户并缴费。登记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及社保登记表。变更或注销时,备齐证明材料填表,经审核后核发新证或缴销旧证。所需材料包括执照、组织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社保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