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夫妻离婚后对未分割的房产有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需要起草诉讼书,明确自己的核心诉求。其次,要准备关键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以证明房产的存在和未分割的事实。同时,还需要考虑房产的取得方式、双方的贡献以及子女的抚养等因素。 在法庭上,双方将通过陈述和辩论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将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和裁决,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法律和法庭的裁决。
夫妻离婚后,关于房屋产权的划分,一般不用交额外的税。因为夫妻共同房产的分配,其实就是把夫妻共有的财产重新分配一下,这不算真正的房产交易。但要是以后把离婚分得的房产卖了或做其他交易,就得按规定交税了。
离婚后房屋拆迁的房产分割,首先要看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对房屋所有权有没有规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分;如果没有约定,那就得看这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一般是要分的;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面积的补偿就归个人,人口因素的补偿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夫妻共同所享有的债权在离婚时应当如何进行合理分配在涉及到离婚纠纷的案件中,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债权处理问题,法律有着明确规定:此类债权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之一。因此,当这对夫妇走向离婚之际,他们有权利以自由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债权的分配问题,但若在经过充分讨论后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必须将问题提交给相关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关于夫妻之间的离婚及财产分割事宜,其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首先是男女平等的原则;其次考虑到子女以及女方的权益保护,需要遵循一定的照顾原则;第三个原则是确保双方在婚姻关系结束后的生活能够更加便利、舒适;同时,为了避免权利的过度滥用,还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条件;最后,如果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过程中被消耗、损坏或消失,那么另一方将无需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