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离婚时,财产分配仅限于夫妻双方自行决定,子女无权直接拥有。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将共同财产赠予子女,从而让子女间接分享。任何第三方不得非法干预这一过程。
离婚财产分割中,孩子通常不直接参与决策,但若为共有人,有权平分财产。遵循平等、保护子女和女性权益、无过错方赔偿、公正公平、自愿及司法裁决原则。已婚夫妇的家庭土地承包权益需受保护。在协商不成时,法律将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离婚财产分割中,孩子通常不直接参与决策,但若为共有人,有权平分财产。遵循平等、保护子女和女性权益、无过错方赔偿、公正公平、自愿及司法裁决原则。已婚夫妇的家庭土地承包权益需受保护。在协商不成时,法律将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没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进行分分配,但是夫妻一方可以将自己分得的财产赠送给自己的子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没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