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王晓冬,男,1987年9月26出生,汉族,现任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侵权案件部部长,执业律师。 教育经历: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科学系法学专业学习。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 充分运用医事法学的医法结合的优势,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执业过程中,引导患者及医护人员理性维权。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使患者理解医学科学特殊属性,心理预期趋于合理。同时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依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处理的医疗案例几乎涉及全部天津市三级医院。另外也涉及黑龙江、辽宁、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山西等省市医疗机构。累计解决医疗纠纷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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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拒赔常见原因为:保障范围有限,超出保险条款列明的住院、门诊手术等费用不在赔付范围内,特别是非规定时段的普通门诊。还有等待期问题,购买后30-180天内发病不赔,意外伤害除外且续保无需等待期。最后,既往症不保,即合同生效前已有的疾病,即使出险也不予赔付。投保时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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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诉讼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可能缩短至一年,甚至最长可达二十年。重要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时效期限各异。诉讼时效本质上是法律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寻求法院保护权益者,将丧失相关权益。一旦时效到期,权利人不仅失去胜诉可能性,程序请求权也会随之失效。然而,即使如此,他们仍能在程序上行使某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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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来临时,保险理赔提供实质性财务援助,但并非所有疾病都包含在内。既往病史、遗传病不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合同有观察期,期间健康问题无法理赔。恶性肿瘤、急性心梗等严重疾病虽可赔,但需严格遵循合同条款。理解理赔条件和范围在疾病风险面前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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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若第三方未履行赔偿或身份不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能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但事后仍有追偿权。然而,社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互助医疗)不覆盖交通事故医疗费,应找责任方直接赔偿,事故医疗费用通常无法通过医保报销,个人承担部分也无法通过此类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