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王萍: 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执业律师,中共党员。王博士现为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权益保障联合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不良资产管理协会金融稳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王博士主持教育部、广东省等省部级课题共8项,发表CSSCI期刊论文近10篇,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王萍律师团队可承办集团风控、投资并购、企业清算、上市培育、房地产、建筑工程、国际金融、财富管理等众多法律业务;尤其擅长企业资产并购重组、破产以及投融资等重大案件,具有驾驭大型、复杂法律实务项目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立即咨询违约金和滞纳金是两种常见的经济处罚方式。违约金是合同双方约定的,一方违约时需支付的罚款;而滞纳金则是针对未按时缴税者,由税务机关加收的额外税款。这两种责任互不干扰,即使同一行为需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也不相互影响。
在处理经济纠纷时,法律往往允许同时应用违约金和滞纳金。违约金是当事人在违约时约定支付的一笔固定金额的货币,主要用于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而滞纳金则是针对未按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增收相应比例的款项作为惩罚。当同一行为同时触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时,违约金和滞纳金可独立计算。
支付款项通常在合同生效后进行,但也可能存在先付款后签合同的情况。我们建议您优先订立合同,并在生效后交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是双方协议的书面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履约担保是为了防止承包商违约或违反合同规定,给发包方带来经济损失而采取的措施,履约保证金是其中最常见的形式。
在民事合同关系中,滞纳金视为无效,仅用于违约责任。滞纳金属行政法范畴,非民法体系内。行政法下,滞纳金因行政管理相对人未履行法定缴费义务而产生,如税收、社保费等。
合同违约滞纳金计算应遵循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参考银行正常贷款利息。 违约金性质的滞纳金根据实际损失核算。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金额的30%上限。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滞纳金计算方式,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